|
商友茶社论坛总版规(2015年6月) (试行)
为维护良好的社区秩序和氛围,制定《商友茶社论坛总版规》,网友在商友茶社论坛上的所有行为都应遵守此准则。
会员请自觉遵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同时所有会员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公民道德规范和《商友茶社论坛总版规》。
会员将对自己发表内容和言论,独立承担全部直接及连带责任。(本网站会记录您的IP地址。请注意,根据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您发帖内容、发帖时间以及您发帖时的IP地址的记录保留至少60天,并且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这类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一、注册ID管理规则:
注册帐号出现以下情况,商友茶社论坛有权禁止用户在中国百州电子网的一切活动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拼音,或者与之相似、相近名;
2、冒称国家机构或其他现实机构单位、部门的名称以及有关职务的名称;冒称与中国百州电子网有关的单位、部门或者职务的名称;与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ID相似,易对网友造成混淆的。
3、与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或对其他网友有针对或隐含意味的人生攻击、谩骂、诋毁等行为;
4、以本人或他人的手机号码、QQ号码、群号码等含有联系方式的信息注册;
5、不文明、不健康、淫秽色情等内容,或以机器手段批量注册等用户名;
6、未经授权以某公司名称注册的ID。
二、 个性签名头像管理规则:
个性签名出现以下情况,商友茶社论坛有权对个性签名进行编辑情节严重者将禁止中国百州电子网的一切活动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拼音,或者与之相似、相近名;
2、出现QQ号码、QQ群、电话号码、除中国百州电子网以外的网站地址及其链接;
3、涉及广告、色情、猥琐、侮辱、诽谤、挑衅等主题,以及相互谩骂人生攻击等不文明语言;
4、使用头像,应尊重他人肖像权,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照片或使用受国家规定保护的图案,如国徽、国家领导人(现任、前任)照片。
5、网友头像与论坛管理员头像一样,给用户造成误导等;
6、所有会员可以在签名档发布产品信息。但若签名档字体过大有影响版面信息,管理人员告知后仍未修改,站方将禁止该ID的头像和签名档的显示功能;
三、 帖文发表规则
帖文是指出现在商友茶社论坛上的主题帖、回复、帖内标签、签名、评分理由、站内短信等社区倡导文明、客观、理性、宽容、共享、互助的发帖原则,社区内容及参与讨论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任何人均不得传播、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网址链接,否则本社区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或地区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内容;
——发布涉及政治军事题材、淫秽、色情、有违公德的不健康内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等内容;
——发布侮辱或诽谤他人,公布及侵害他人隐私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发布任何方式和形式建立的QQ群,以及非商友茶社论坛指定团体和组织的商业行为;
——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恶意发布他人联系方式、照片等涉及他人隐私的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得发布、传播与麻醉原料药、精神原料药、医疗用毒性原料药、放射性原料药、戒毒原料药,以及相应的成品药有关的任何信息;
四、 版务管理细则:
4.1任何未经(商友茶社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外链的帖文(帖文是指出现在商友茶社论坛上的主题帖、回复、签名、评分理由、站内短信等,以下注释同),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进行删除、屏蔽等操作,并有权对该用户名进行警告、禁止;用户名带有广告性质的禁止后不再解封。
以下情况将有可能被视为带有广告性质的帖文:
——带有外部链接的;
——带有QQ号码或QQ群号的;
——带有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等信息的;
——带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宣传公司、机构、产品等内容的;
——带有中国百州电子网内部链接但链接指向的内容中含有以上信息的等。
4.2破坏社区公共秩序、违反社区其他管理规定的帖子,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进行删除、关闭、下沉等操作,并有权对该用户名进行警告、禁止;
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扰乱、破坏社区公共秩序:
——同一ID在社区版块内重复发表同一或相似主题、同一或相似内容的帖文;
——同一ID在同一个版块内进行刷屏活动;
——在前一帖子尚未被删除、关闭(不影响正常回复)的情况下,就该同一问题、事件不停地发表新帖的;
——发生纠纷后,发帖聚众或怂恿他人发帖攻击和寻衅闹事、打击报复的;在商友茶社论坛内搞小团体,拉帮结派进行谩骂、攻击行为的;
——屡次在版内发表与主题无关、蓄意灌水的帖子;
——其他影响网友浏览体验、扰乱论坛正常秩序的行为。
4.3在帖文中公布他人个人隐私或真实信息,或利用不当手段诋毁他人工作、生活的,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进行删除、关闭、下沉等操作,并有权对该用户名进行警告、禁止;
4.4经他人举报,帖文中含有虚假信息及招摇撞骗、蛊惑性信息的,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进行删除、关闭、下沉等操作,并有权对该用户名进行警告、禁止;
4.5争议、争吵性及不宜在版面继续讨论的帖子,以及带有诋毁、谩骂、辱骂、恶意挑衅骚扰及变相人身攻击性质的帖文,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关闭、下沉、删除、移交处理,并有权对该用户名进行警告、禁止;(带有恶意辱骂、骚扰及人身攻击性质的帖子或回复,版主有权删除或给予用户名警告禁止,如遇权限处理不了做转交处理。)
4.6关于禁止用户的说明:
一般情况下,禁止用户的默认禁止时间为30天,若经屡次提醒不改过的用户名,视情节轻重,予以永久禁止;
发生下情况的,将被直接永久禁止:
——违反以上第三部分《帖文发表规则》中所有禁止条项的;
——恶意公布他人隐私和真实信息的;
——用户名、签名(除中国百州电子网允许的)、头像带有广告信息的;
——恶意刷屏或机器顶帖的;
——蓄意发布广告性帖文的;
——群发同一含有广告性内容站内短信达30条以上的;
——恶意评分或煽动他人恶意评分的;
——恶意诋毁、谩骂、辱骂、挑衅骚扰及变相人身攻击性质的;
——证实为商家马甲,并出现以下情况的:
A.在其他网友的需求帖子中以网友身份推荐某个公司或者某种产品
B.以网友身份发主题帖晒产品或者推荐某个公司,诱导网友发站内信索取商家信息。
4.7关于警告的说明:
警告是对用户行为的一个提醒,若经第一、二次警告后,该用户名依然进行违规活动,则将在第三次警告被系统默认禁止。
五、 免责申明
1.在论坛里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出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社区所发表的文章。
2.商友茶社论坛的所有文章,内容,信息,资料。都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时间性。请依据本身情况和判断做出。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其他因素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本站没有任何责任。
3.商友茶社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社区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于暂停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商友茶社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4. 商友茶社论坛使用者因为违反本声明的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商友茶社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站或直接、间接使用商友茶社论坛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商友茶社论坛声明的约束。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注:本规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中国百州电子网商友茶社论坛所有,本版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